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约翰以为主所差给他、把他保守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其实并不是,因为这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所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从下一节明显可知,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下一节这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并说“你要敬拜神”;这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16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不过,这些话里面所隐藏的奥秘就在于此:主差了一位天使给约翰,好叫天使将约翰保守在灵的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向他指示他所看见的事。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以肉眼看到的,而是以灵眼看到的;这一点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异象”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凡他说“他看见”的地方都是如此;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守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紧紧依附他的天使,是天使将他们自己的属灵状态引至其心智的内层,因为人就是这样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在这光中所看到的是天上的事物,而非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出圣言的时候;因为这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所听到的话乃是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那里写下来的。务必仔细区分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先知本人也仔细区分它们;因为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圣言时,处处都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耶和华对他们说,并且经常是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到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14)
还有:
灵还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在那里见到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在神的异象或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并丈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也一样:
有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番石榴树中间骑马的人。(撒迦利亚书1:8等)
看见四角,又看见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2:1,5)
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
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
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6)
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还有马。(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也是同样的状态下看见: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大兽。(但以理书7:1等)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争斗。(但以理书8:1等)
我们相关章节(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读到,他是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的;他还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加百利,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看见天上的会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龙与米迦勒的争战,兽,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这些事物是主所揭示的,但由天使指示给约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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