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情况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位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还说:“你要敬拜神。”这位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启22:16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但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是这样:主差遣了一位天使到约翰那里,好叫约翰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天使就可以指示他所看到的事物。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用他的肉眼看到的,而是用他的灵眼看到的,这一点可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在异象中”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因而在他说“他看见或看到”的各个地方看出来。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持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与人紧密相连的天使,他们会在他心智的内层引发他们的属灵状态,因为人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在这光中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却看不到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圣言的时候;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并听见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从主那里写下来的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必须仔细区分。先知们自己也仔细进行区分;因为无论在哪里,当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下圣言时,都会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对他们说话,并且经常说,“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当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见他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14)
还说:
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以及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在番石榴树或桃金娘树中间,有一人骑着马。(撒迦利亚书1:8等)
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时。(撒迦利亚书1:18; 2:1, 5)
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时。(撒迦利亚书3:1等)
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时。(撒迦利亚书4:1等)
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时。(撒迦利亚书5:1, 6)
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时。(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在以下时候也处于类似状态,即:
当他看见从海中上来的四只兽时。(但以理书7:1等)
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的战斗时。(但以理书8:1等)
我们在相关章节(即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中读到,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此外,他在异象中看到天使加百列,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兽,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时。主揭示了这些事物,但天使指示了它们。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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