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约翰以为主所差给他、把他保守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其实并不是,因为这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所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从下一节明显可知,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下一节这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并说“你要敬拜神”;这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16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不过,这些话里面所隐藏的奥秘就在于此:主差了一位天使给约翰,好叫天使将约翰保守在灵的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向他指示他所看见的事。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以肉眼看到的,而是以灵眼看到的;这一点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异象”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凡他说“他看见”的地方都是如此;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守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紧紧依附他的天使,是天使将他们自己的属灵状态引至其心智的内层,因为人就是这样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在这光中所看到的是天上的事物,而非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出圣言的时候;因为这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所听到的话乃是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那里写下来的。务必仔细区分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先知本人也仔细区分它们;因为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圣言时,处处都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耶和华对他们说,并且经常是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到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14)
还有:
灵还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在那里见到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在神的异象或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并丈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也一样:
有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番石榴树中间骑马的人。(撒迦利亚书1:8等)
看见四角,又看见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2:1,5)
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
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
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6)
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还有马。(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也是同样的状态下看见: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大兽。(但以理书7:1等)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争斗。(但以理书8:1等)
我们相关章节(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读到,他是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的;他还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加百利,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看见天上的会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龙与米迦勒的争战,兽,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这些事物是主所揭示的,但由天使指示给约翰。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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