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5

945.启22:8.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情况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位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还说:“你要敬拜神。”这位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启22:16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但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是这样:主差遣了一位天使到约翰那里,好叫约翰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天使就可以指示他所看到的事物。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用他的肉眼看到的,而是用他的灵眼看到的,这一点可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在异象中”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因而在他说“他看见或看到”的各个地方看出来。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持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与人紧密相连的天使,他们会在他心智的内层引发他们的属灵状态,因为人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在这光中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却看不到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圣言的时候;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并听见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从主那里写下来的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必须仔细区分。先知们自己也仔细进行区分;因为无论在哪里,当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下圣言时,都会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对他们说话,并且经常说,“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当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见他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14)

还说:

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以及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在番石榴树或桃金娘树中间,有一人骑着马。(撒迦利亚书1:8等)

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时。(撒迦利亚书1:18; 2:1, 5)

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时。(撒迦利亚书3:1等)

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时。(撒迦利亚书4:1等)

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时。(撒迦利亚书5:1, 6)

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时。(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在以下时候也处于类似状态,即:

当他看见从海中上来的四只兽时。(但以理书7:1等)

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的战斗时。(但以理书8:1等)

我们在相关章节(即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中读到,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此外,他在异象中看到天使加百列,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兽,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时。主揭示了这些事物,但天使指示了它们。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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