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情况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位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还说:“你要敬拜神。”这位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启22:16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但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是这样:主差遣了一位天使到约翰那里,好叫约翰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天使就可以指示他所看到的事物。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用他的肉眼看到的,而是用他的灵眼看到的,这一点可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在异象中”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因而在他说“他看见或看到”的各个地方看出来。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持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与人紧密相连的天使,他们会在他心智的内层引发他们的属灵状态,因为人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在这光中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却看不到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圣言的时候;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并听见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从主那里写下来的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必须仔细区分。先知们自己也仔细进行区分;因为无论在哪里,当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下圣言时,都会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对他们说话,并且经常说,“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当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见他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14)
还说:
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以及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在番石榴树或桃金娘树中间,有一人骑着马。(撒迦利亚书1:8等)
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时。(撒迦利亚书1:18; 2:1, 5)
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时。(撒迦利亚书3:1等)
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时。(撒迦利亚书4:1等)
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时。(撒迦利亚书5:1, 6)
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时。(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在以下时候也处于类似状态,即:
当他看见从海中上来的四只兽时。(但以理书7:1等)
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的战斗时。(但以理书8:1等)
我们在相关章节(即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中读到,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此外,他在异象中看到天使加百列,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兽,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时。主揭示了这些事物,但天使指示了它们。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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