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5

945.启22:8.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情况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位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还说:“你要敬拜神。”这位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启22:16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但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是这样:主差遣了一位天使到约翰那里,好叫约翰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天使就可以指示他所看到的事物。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用他的肉眼看到的,而是用他的灵眼看到的,这一点可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在异象中”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因而在他说“他看见或看到”的各个地方看出来。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持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与人紧密相连的天使,他们会在他心智的内层引发他们的属灵状态,因为人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在这光中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却看不到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圣言的时候;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并听见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从主那里写下来的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必须仔细区分。先知们自己也仔细进行区分;因为无论在哪里,当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下圣言时,都会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对他们说话,并且经常说,“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当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见他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14)
还说:
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以及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在番石榴树或桃金娘树中间,有一人骑着马。(撒迦利亚书1:8等)
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时。(撒迦利亚书1:18; 2:1, 5)
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时。(撒迦利亚书3:1等)
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时。(撒迦利亚书4:1等)
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时。(撒迦利亚书5:1, 6)
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时。(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在以下时候也处于类似状态,即:
当他看见从海中上来的四只兽时。(但以理书7:1等)
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的战斗时。(但以理书8:1等)
我们在相关章节(即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中读到,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此外,他在异象中看到天使加百列,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兽,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时。主揭示了这些事物,但天使指示了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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