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3.“圣先知的主神差遣祂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仆人”表示新旧约圣言所来自的主已经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揭示了肯定会发生的事。“圣先知的主神”表示新旧约圣言所来自的主,因为“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教义(AR 8, 173节),在广泛意义上表示圣言本身;“圣先知”因表示圣言而表示新旧约的圣言。“主神差遣祂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仆人”表示主已经向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揭示了肯定会发生的事;“使者”(或天使)在此表示天堂,如前所述(AR 5, 65, 644, 647, 648, 910节);“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AR 3, 380, 937节);“快”表示肯定(AR 4节);因此,“必要快成的事”表示肯定会发生的事。
“使者或天使”在此之所以表示天堂,是因为主通过天堂向约翰说话,也通过天堂向众先知说话,并通过天堂向与祂说话的每个人说话。原因在于,天使天堂总体上就像一个人,其灵魂和生命就是主;因此,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通过天堂说的,就像人的灵魂和心智通过他的身体说话一样。在一个综合体中的整个天使天堂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5节),也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9-86节),以及《圣治》(64-69, 162-164, 201-204节)和《圣爱与圣智》(11, 19, 133, 288节)。
但我要解释一下这个秘密。主通过天堂说话,但仍然不是那里的天使在说话,他们甚至不知道主在说什么,除非他们当中的一些天使与主通过他们从天堂公开与之说话的那个人同在,如与约翰和一些先知同在;因为主的流注经由天堂而来,就像灵魂的流注经由身体而来一样。身体的确在说话和行动,也感觉到来自流注的某种东西,但身体仍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而凭自己做任何事,而是被作用,或说被迫行动。我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主与人说话,事实上经由与人同在的天堂而来的主的一切流注都是这种情况。天上的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灵人对世人一无所知,正如世人对他们一无所知;因为灵人和天使的状态是属灵的,世人的状态是属世的,这两种状态只通过对应联系在一起,通过对应的联系的确使他们在情感上在一起,但在思维上却不在一起;因此,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任何事,也就是说,世人不知道与他在情感上联系在一起的灵人的任何事,灵人也不知道世人的任何事;事实上,凡不在思维中,只在情感中的东西,都是未知的,因为它既不出现,也不被看到。唯独主知道世人的思维。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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