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0

940.启22:5.

940.启22:5.“那里必没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不会出于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也不会出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而处于关于神的知识或认知,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必没有黑夜”与前面的(启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必不关闭,因为那里必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AR 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启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由此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AR 919节)。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灯”,取代了那里的“月”;又说“日光”,取代了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但必须用几句话解释一下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是什么意思。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光;即便他们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而不作这些邪恶,同样因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他们仍不会视它们为罪。这些人就处于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力中变成了骄傲;由于自我之爱,这种骄傲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这种能力被赐予人,是为了叫他能成为一个人,也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处于最高层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们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一回到自己的爱,从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一点也不明白它们,还出于他们里面对虚假的确认之光而看到对立面。而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处于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之快乐的人里面。这些人的属世之光也是理性之光,理性之光里面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来自从天堂流入的光之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辉煌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灿烂的。因这些功用,他们思维观念中的愉悦被感知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力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诠释启示录 #977

977.“他们是应得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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