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0

940.启22:5.

940.启22:5.“那里必没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不会出于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也不会出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而处于关于神的知识或认知,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必没有黑夜”与前面的(启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必不关闭,因为那里必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AR 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启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由此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AR 919节)。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灯”,取代了那里的“月”;又说“日光”,取代了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但必须用几句话解释一下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是什么意思。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光;即便他们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而不作这些邪恶,同样因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他们仍不会视它们为罪。这些人就处于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力中变成了骄傲;由于自我之爱,这种骄傲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这种能力被赐予人,是为了叫他能成为一个人,也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处于最高层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们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一回到自己的爱,从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一点也不明白它们,还出于他们里面对虚假的确认之光而看到对立面。而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处于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之快乐的人里面。这些人的属世之光也是理性之光,理性之光里面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来自从天堂流入的光之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辉煌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灿烂的。因这些功用,他们思维观念中的愉悦被感知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力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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