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0.启22:5.“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对神的认知不再出于来自他们自己的聪明和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他们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不再有黑夜”与前面的(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将不会陷入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919节)。不过,此处说的是“灯”,以取代那里的“月”;又说“日光”,以取代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何为出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光;他们不行这些邪恶,乃因害怕丧失名声,即便因为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也不会将其视为罪。这些人便陷入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或认知中变成了骄傲;出于自我之爱的骄傲甚至能将理解或认知提升到天堂之光。这光被赋予人,是为了使他能成为人,并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最高等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是,一回到自己的爱,因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丝毫不明白它们,还通过他们里面的虚假确认之光看到反面。而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以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为快乐的人身上。他们的属世之光也是含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源于从天上所流入之光的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壮丽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辉煌的。出于这些功用、在这种人的思维观念中的愉悦就被感觉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或认知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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