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9.“见主的面”不是指看见祂的脸,而是指认识并承认祂在其众多神性属性方面是什么样;那些通过爱与祂结合的人都认识祂,从而看见祂的脸,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来见耶和华的面时,许多的祭物于我何益呢?(以赛亚书1:11, 12)
诗篇:
我心说,你当寻求我的面;耶和华啊,你的面我正要寻求。(诗篇27:8)
又:
让我们向拯救我们的磐石欢呼,让我们以称谢来到祂面前。(诗篇95:1, 2)
又:
我的灵魂渴慕永生神,我几时来见神的面呢?然而,我要称谢祂,祂的脸是救恩。(诗篇42:2, 5)
出埃及记:
不可空手见我的面。(出埃及记23:15)
撒迦利亚书:
要来恳求耶和华的面。(撒迦利亚书8:21, 22; 玛拉基书1:9)
诗篇:
求你使你的脸向你的仆人发光。(诗篇31:16)
又:
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耶和华啊,求你扬起你脸上的光来照我们。(诗篇4:6)
又:
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又:
求你使你的脸光照我们,我们就会得救。(诗篇80:3, 7, 19)
又:
愿神怜悯我们,赐福给我们,使祂的脸向我们发光。(诗篇67:1)
民数记: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守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4-26)
诗篇:
你必把他们藏在你面前的隐密处。(诗篇31:20)
又:
你将我们的秘密摆在你面光之中。(诗篇90:8)
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的脸必去;摩西说,你的脸若不走,就不要让我们从这里下去。(出埃及记33:14, 15)
帐幕内桌子上的饼(出埃及记25:30; 民数记4:7)被称为脸饼(bread of faces,或陈设饼)。
经上也常说,“耶和华掩面或转脸”,如以下经文:
因他们的邪恶,我就向他们掩面。(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7:22)
你们的罪使神向你们掩面。(以赛亚书59:2)
耶和华的脸不再看顾他们。(耶利米哀歌4:16)
耶和华必照他们所行的恶事,向他们掩面。(弥迦书3:4)
你掩了面。(诗篇30:7; 44:24; 104:29)
我必离弃他们,向他们掩面;因他们所行的一切恶,我必定掩面。(申命记31:17, 18)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8:17; 以西结书39:23, 28-29; 诗篇13:1; 22:24; 27:8-9; 69:17; 88:14; 102:2; 143:7; 申命记32:20)。
在反面意义上,“耶和华的脸或面”表示怒气和厌恶,因为恶人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时,在他看来,就好像是主转身离开,并且发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这城变脸,降祸。(耶利米书21:10; 44:11)
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荒废。(以西结书14:7, 8)
我向他们变脸的时候,必向他们变脸,火必烧灭他们。(以西结书15:7)
凡吃任何血的人,我必向那灵魂变脸。(利未记17:10)
他们因你脸上的叱责就必灭亡。(诗篇80:16)
耶和华的脸敌对作恶的人。(诗篇34:16)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他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出埃及记23:20, 21)
愿你的仇敌四散,愿恨你的人从你面前逃跑。(民数记10:35)
我看见坐在宝座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了。(启示录20:11)
如前所述,没有人能看见诸如在祂自己里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看见我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然而,祂被看见过,并且他们都活着,因为祂是通过一位天使出现的,这一点从相关经文(如创世记32:30; 士师记13:22, 33等)明显看出来。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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