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9

939.“见主的面”

939.“见主的面”不是指看见祂的脸,而是指认识并承认祂在其众多神性属性方面是什么样;那些通过爱与祂结合的人都认识祂,从而看见祂的脸,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来见耶和华的面时,许多的祭物于我何益呢?(以赛亚书1:11, 12)
诗篇:
我心说,你当寻求我的面;耶和华啊,你的面我正要寻求。(诗篇27:8)
又:
让我们向拯救我们的磐石欢呼,让我们以称谢来到祂面前。(诗篇95:1, 2)
又:
我的灵魂渴慕永生神,我几时来见神的面呢?然而,我要称谢祂,祂的脸是救恩。(诗篇42:2, 5)
出埃及记:
不可空手见我的面。(出埃及记23:15)
撒迦利亚书:
要来恳求耶和华的面。(撒迦利亚书8:21, 22; 玛拉基书1:9)
诗篇:
求你使你的脸向你的仆人发光。(诗篇31:16)
又:
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耶和华啊,求你扬起你脸上的光来照我们。(诗篇4:6)
又:
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又:
求你使你的脸光照我们,我们就会得救。(诗篇80:3, 7, 19)
又:
愿神怜悯我们,赐福给我们,使祂的脸向我们发光。(诗篇67:1)
民数记: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守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4-26)
诗篇:
你必把他们藏在你面前的隐密处。(诗篇31:20)
又:
你将我们的秘密摆在你面光之中。(诗篇90:8)
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的脸必去;摩西说,你的脸若不走,就不要让我们从这里下去。(出埃及记33:14, 15)
帐幕内桌子上的饼(出埃及记25:30; 民数记4:7)被称为脸饼(bread of faces,或陈设饼)。
经上也常说,“耶和华掩面或转脸”,如以下经文:
因他们的邪恶,我就向他们掩面。(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7:22)
你们的罪使神向你们掩面。(以赛亚书59:2)
耶和华的脸不再看顾他们。(耶利米哀歌4:16)
耶和华必照他们所行的恶事,向他们掩面。(弥迦书3:4)
你掩了面。(诗篇30:7; 44:24; 104:29)
我必离弃他们,向他们掩面;因他们所行的一切恶,我必定掩面。(申命记31:17, 18)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8:17; 以西结书39:23, 28-29; 诗篇13:1; 22:24; 27:8-9; 69:17; 88:14; 102:2; 143:7; 申命记32:20)。
在反面意义上,“耶和华的脸或面”表示怒气和厌恶,因为恶人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时,在他看来,就好像是主转身离开,并且发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这城变脸,降祸。(耶利米书21:10; 44:11)
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荒废。(以西结书14:7, 8)
我向他们变脸的时候,必向他们变脸,火必烧灭他们。(以西结书15:7)
凡吃任何血的人,我必向那灵魂变脸。(利未记17:10)
他们因你脸上的叱责就必灭亡。(诗篇80:16)
耶和华的脸敌对作恶的人。(诗篇34:16)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他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出埃及记23:20, 21)
愿你的仇敌四散,愿恨你的人从你面前逃跑。(民数记10:35)
我看见坐在宝座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了。(启示录20:11)
如前所述,没有人能看见诸如在祂自己里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看见我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然而,祂被看见过,并且他们都活着,因为祂是通过一位天使出现的,这一点从相关经文(如创世记32:30; 士师记13:22, 33等)明显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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