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6

936.“树上的叶子

936.“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列族”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真理,通过这些理性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被引导明智地思考,得体地生活。“树上的叶子”表示理性真理,如下面所看到的。“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因为经上说“为医治他们”,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不能被圣言医治,因为他们不读圣言;但他们若拥有正常的判断力,就能被理性真理医治。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与本节中的这些事很相似:
看哪,这房子的门槛下有河水流出,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有极多可作食物的树木,树叶不凋零,也不断绝;它月月更新,树上的果子可作食物,树叶可作药物。(以西结书47:1, 7, 12)
那里论述的主题也是新教会。“叶子”表示理性真理,这是因为“树”表示人(AR 89, 400节);树的各个部分,如枝,叶,花,果实和种子,都表示人里面相对应的事物。“枝”表示人的感官和属世真理;“叶”表示人的理性真理;“花”表示理性层里面的最初属灵真理;“种”表示人的最后和最初的事物。
“叶”表示理性真理,这一点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里也有树木,以及树叶和果实;还有它们所构成的花园和公园。对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同时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那里会出现枝繁叶茂的果树;但对那些处于某种智慧之真理,并出于理性说话,却没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来说,那里会出现长满叶子,却没有果实的树木;而对那些既没有良善,也没有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那里不会出现树木,除非是剥光叶子的树木,就像世上冬天的树木。不理性的人无非是这样一棵树。
理性真理是最近或最容易接受属灵真理的真理,因为人的理性层是属灵真理的最初容器;事实上,对处于某种形式的真理的感知就在人的理性层里面,这个人自己不像他在与外在视觉结合的更低思维中看到理性层之下的事物那样,在思维中看到这真理。一些经文中的“叶子”也表示理性真理(如创世记3:7; 8:11; 以赛亚书34:4; 耶利米书8:13; 17:8; 以西结书47:12; 但以理书4:12, 14; 诗篇1:3; 利未记26:36; 马太福音21:19; 24:32; 马可福音13:28)。但它们的含义取决于树木的种类。“橄榄树和葡萄树的叶子”表示凭属天和属灵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无花果树的叶子”表示凭属世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杉树、杨树、橡树、松树的叶子”表示凭感官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在灵界,当后者的叶子被强风刮来刮去时,它们会激起恐惧;利未记(26:36)和约伯记(13:55)中所指的,就是这些叶子。但前者的叶子不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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