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6

936.“树上的叶子

936.“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列族”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真理,通过这些理性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被引导明智地思考,得体地生活。“树上的叶子”表示理性真理,如下面所看到的。“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因为经上说“为医治他们”,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不能被圣言医治,因为他们不读圣言;但他们若拥有正常的判断力,就能被理性真理医治。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与本节中的这些事很相似:
看哪,这房子的门槛下有河水流出,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有极多可作食物的树木,树叶不凋零,也不断绝;它月月更新,树上的果子可作食物,树叶可作药物。(以西结书47:1, 7, 12)
那里论述的主题也是新教会。“叶子”表示理性真理,这是因为“树”表示人(AR 89, 400节);树的各个部分,如枝,叶,花,果实和种子,都表示人里面相对应的事物。“枝”表示人的感官和属世真理;“叶”表示人的理性真理;“花”表示理性层里面的最初属灵真理;“种”表示人的最后和最初的事物。
“叶”表示理性真理,这一点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里也有树木,以及树叶和果实;还有它们所构成的花园和公园。对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同时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那里会出现枝繁叶茂的果树;但对那些处于某种智慧之真理,并出于理性说话,却没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来说,那里会出现长满叶子,却没有果实的树木;而对那些既没有良善,也没有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那里不会出现树木,除非是剥光叶子的树木,就像世上冬天的树木。不理性的人无非是这样一棵树。
理性真理是最近或最容易接受属灵真理的真理,因为人的理性层是属灵真理的最初容器;事实上,对处于某种形式的真理的感知就在人的理性层里面,这个人自己不像他在与外在视觉结合的更低思维中看到理性层之下的事物那样,在思维中看到这真理。一些经文中的“叶子”也表示理性真理(如创世记3:7; 8:11; 以赛亚书34:4; 耶利米书8:13; 17:8; 以西结书47:12; 但以理书4:12, 14; 诗篇1:3; 利未记26:36; 马太福音21:19; 24:32; 马可福音13:28)。但它们的含义取决于树木的种类。“橄榄树和葡萄树的叶子”表示凭属天和属灵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无花果树的叶子”表示凭属世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杉树、杨树、橡树、松树的叶子”表示凭感官之光所看到的理性真理。在灵界,当后者的叶子被强风刮来刮去时,它们会激起恐惧;利未记(26:36)和约伯记(13:55)中所指的,就是这些叶子。但前者的叶子不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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