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6.“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列族”表由此而来的理性真理,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凭理性真理而被引导明智地思考,得体地生活。“树上的叶子”表示理性真理,如下文所述。“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因为经上说为“医治他们”;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之所以无法靠圣言得医治,是因为他们不读圣言;但他们若拥有正常的判断力,便能凭理性真理得医治。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与本节很相似:
看哪,有水从殿的门槛下流出,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必有许多可作食物的树木,其叶子必不凋残,也不断绝;每月必结新果子,树上的果子必作食物,叶子乃为治病。(以西结书47:1, 7, 12)
这也是在论述新教会。“叶子”表示理性真理,这是因为“树”表示人(89, 400节);树的各个部分,如枝,叶,花,果和种,都表示人里面相对应的事物。“枝”表示人的感官和属世真理;“叶”表示人的理性真理;“花”表示理性层里面的最初属灵真理;“种”表示人的最末和最初的事物。
“叶”表示理性真理,这一点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里也有树,以及树叶和果实;还由它们所组成的花园和乐园。对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同时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会有结果子的树出现,枝繁叶茂;但对那些处于某种智慧之真理,并出于理性说话,却没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来说,那里的树满是叶子,却没有果子;而对那些没有良善,也没有智慧之真理的人来说,根本没有树出现,要不然就是如同世上冬天里那种叶子全部凋零的树。没有理性的人无非就是这种树。
理性真理就是最近地接受属灵真理的真理,因为人的理性层是属灵真理的最初容器;人的理性层里面有对具有某种形式的真理的洞察,只是此人自己不像在与外在视觉相结合的更低思维中看到理性层之下的事物那样,在思维的过程中看到这真理。一些经文中的“叶子”也表示理性真理(如创世记3:7; 8:11;以赛亚书34:4;耶利米书8:13; 17:8;以西结书47:12;但以理书4:12,14;诗篇1:3;利未记26:36;马太福音21:19; 24:32;马可福音13:28)。不过,它们的含义取决于树木的种类。“橄榄树和葡萄树的叶子”表示属天和属灵之光所照耀的理性真理;“无花果树的叶子”表示属世之光所照耀的理性真理;“杉树、杨树、橡树、松树的叶子”表示感官之光所照耀的理性真理。在灵界,当有大风摇晃后一种树叶时,它们就造成恐惧;利未记(26:36)和约伯记(13:55)中的叶子就是指这种。但前一种叶子不会如此。
293.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拯救都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主啊,你是配得的”、“荣耀,尊贵”,以及“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啊,你是配得的”是指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AE 288节);“权柄”或能力是指拯救。此处“权柄”或能力表示拯救,是因为一切神性能力或权柄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能力或权柄被改造,后来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那些为自己索取这种能力或权柄的人完全不知道拯救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改造,也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为自己索取主的权柄,就是索取凌驾于主自己之上的权柄,这种权柄被称为“黑暗的权势”(路加福音22:53)。
论及主的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你曾赐给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可福音:
他们对祂的教义感到很惊奇,因为祂教导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马可福音1:22)
路加福音:
祂用权柄和能力吩咐污灵,污灵就出来。(路加福音4:36)
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许多经文。此外,主拥有管理一切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造的;拯救就是对发出的神性的接受。
“主啊,你是配得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是因为“你是配得的”表示祂拥有功德。主的功德在于,祂在世时征服地狱,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并荣耀祂的人身或人性,这一切都是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祂拯救了人类中所有信祂的人,也就是所有遵行祂诫命的人(约翰福音1:12, 13)。此外,在圣言中,这种功德被称为“公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由此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关于这种功德,或主的这种公义,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该书(300–306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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