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5

935.“每月都结果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示主照着人里面的一切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稍后所示。“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刚才(AR 934节)已经说明,“果子”就是爱与仁之良善;由于从本质上说,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这些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AR 934节),所以很明显,它表示当主在至内层时,祂从至内层产生它们。但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照着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人若以为一个人在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情况下,也能实行主所悦纳的良善,就是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大错特错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理解力的人的自愿,这种自愿不是人,而是像野兽的,或像匠人使之运作的雕像的。但自愿(volition)与理智(the intellectual)一起就会照着理解力(它通过理解力存在)的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都是这样:他的意愿若不通过理解力,就不能做什么,理解力若不凭借意愿,就不能思考什么。良善和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所来自的他里面的真理状态。这就是“生命树每月都结果子”所表示的,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即时、日、周、月、年、世纪,都表示生命状态(可参看AR 476, 562节)。“月”之所以表示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力和信仰的真理(AR 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是指类似事物;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以赛亚书: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一切肉体都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即月球度量的这种含义,所以他们在月朔(即每月之初)或新月之初献祭(民数记29:1-26; 以赛亚书1:14);那时,他们还吹号筒(民数记10:10; 诗篇81:3);经上吩咐,他们要守亚笔月,在亚笔月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 申命记16:1)。“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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