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示主照着人里面的一切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稍后所示。“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刚才(AR 934节)已经说明,“果子”就是爱与仁之良善;由于从本质上说,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这些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AR 934节),所以很明显,它表示当主在至内层时,祂从至内层产生它们。但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照着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人若以为一个人在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情况下,也能实行主所悦纳的良善,就是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大错特错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理解力的人的自愿,这种自愿不是人,而是像野兽的,或像匠人使之运作的雕像的。但自愿(volition)与理智(the intellectual)一起就会照着理解力(它通过理解力存在)的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都是这样:他的意愿若不通过理解力,就不能做什么,理解力若不凭借意愿,就不能思考什么。良善和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所来自的他里面的真理状态。这就是“生命树每月都结果子”所表示的,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即时、日、周、月、年、世纪,都表示生命状态(可参看AR 476, 562节)。“月”之所以表示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力和信仰的真理(AR 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是指类似事物;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以赛亚书: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一切肉体都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即月球度量的这种含义,所以他们在月朔(即每月之初)或新月之初献祭(民数记29:1-26; 以赛亚书1:14);那时,他们还吹号筒(民数记10:10; 诗篇81:3);经上吩咐,他们要守亚笔月,在亚笔月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 申命记16:1)。“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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