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3

933.启22:2.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最后的审判 #30

30.此外,没有人是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