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3.启22: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AR 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AR 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 932节)。“在这边与那边”表示在右边和左边;在右边的真理是处于清晰的,或说清晰看到的真理,在左边的真理是处于模糊的,或模糊看到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南在右边,表示处于清晰的真理;北在左边,表示处于模糊的真理(AR 901节)。“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如下一节所论述的。“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AR 348节)。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
对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对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不能与祂结合,从而不能与父结合,进而不能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仰望祂会结合,不是纯理智的仰望(mere intellectual looking),而是出于意愿之情感的理智仰望会结合;除非人遵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予;因此,主说:
遵行我诫命的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我们说,在教义真理,因而在生活真理的至内层,是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一切都来自至内层,并从至内层发出,就像中心的火和光散发到周边;或像热和光从也在中心的太阳散发到宇宙。因此,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小事物上,如同发生在最大事物上。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所以经上说“在城内街道的中间”,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意思是这样。当主在至内层时,一切爱与仁之良善都来自祂,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393.对于想要拥有属灵的生命,从而得救的人来说,信与仁不可分离,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这一事实谁都能理解,哪怕没有多少学问。当听到有人说,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者皆能得救时,谁不能通过内在直觉明白、从而明智地接受这个观念?当听到有人说,只要信仰正确,没有良善的生活也能得救时,谁不会凭自己的理解力弃绝它如同弃绝落到眼里的沙子?因为他的内在直觉立刻会使他迸出这样想法:没有良善生活的人怎么可能有正确的信仰?这种情况下,有信仰不就是一幅信的图画,而非其活生生的形像吗?同样,若听到有人说,即便不信,只要过良善的生活,也能得救,他的理解力难道不会在脑子里反复思量,然后看到、觉察并思考,这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良善的生活来自神,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有良善的生活却无信仰,不就象陶匠手中的粘土,无法制成对属灵王国有用的任何器皿,只在属世王国能用吗?
此外,谁都不难看出以下两种说法都有矛盾之处:一种说法是,有信仰却没有良善生活者能得救;另一种说法是有良善的生活却无信仰者能得救。现在的人们既知道、又不知道何为良善的生活:在属世的层面知道它;在属灵的层面却不知道。由于这个问题涉及仁爱,故必须讨论它。我会将其分为若干个要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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