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22
1.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
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列族。
3.那里必没有咒诅;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
4.他们必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
5.那里必没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他们必掌王权,直到时代的时代。
6.他对我说,这些话是可信的、真实的。圣先知的主神差遣祂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仆人。
7.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
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
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因为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
10.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
11.不义的,让他仍旧不义;污秽的,让他仍旧污秽;为义的,让他仍旧为义;圣洁的,让他仍旧圣洁。
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
13.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14.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也可以从门进城。
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
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
17.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
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
19.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删去他的份。
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
21.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灵 义
整章内容
经上进一步描述了在其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那里所获得的聪明方面的新教会(1-5节)。启示录已经被主显明,它的含义要在自己的时间被揭示(6-10节)。关于主的降临,以及祂与那些信祂,并照祂的诫命生活之人的结合(11-17节)。所揭示的事必须完全保留(18-19节)。订婚(17, 20-21节)。
各节内容
启22:1.“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现在《启示录》在其灵义上被打开和解释了,在那里,主为那些将在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揭示了丰富的神性真理(932节)。
启22: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在那里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933, 934节)。“每月都结果子”表示主照着人里面的一切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935节)。“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列族”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真理,通过这些理性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被引导明智地思考,得体地生活(936节)。
启22:3.“那里必没有咒诅;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因为主自己将在那里掌权,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937节)。
启22:4.“他们必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他们将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因为他们通过爱结合在一起(938, 939节)。
启22:5.“那里必没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不会出于属世之光,即自我聪明,也不会出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而处于关于神的知识或认知,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属灵之光(940节)。“他们必掌王权,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他们将在主的国度,与祂结合,直到永远(941节)。
启22:6.“他对我说,这些话是可信的、真实的”表示为叫他们可以肯定地知道这些事,因为主自己经证明并说了(942节)。“圣先知的主神差遣祂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仆人”表示新旧约圣言所来自的主已经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揭示了肯定会发生的事(943节)。
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主肯定会降临,并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和实行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944节)。
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945节)。
启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因为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属于他们;但他们与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并遵行其诫命的人如弟兄与弟兄般联系在一起;在与他们的交往中,唯独主要受到崇拜(946节)。
启22:10.“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以便任何人都可以得救(947节)。
启22:11.“不义的,让他仍旧不义;污秽的,让他仍旧污秽;为义的,让他仍旧为义;圣洁的,让他仍旧圣洁”表示具体地每个人死后在受审判之前的状态,总体地所有人在最后审判之前的状态,即:良善将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里被除去,真理将从那些处于虚假的人那里被除去;而另一方面,邪恶将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里被除去,虚假将从那些处于真理的人那里被除去(948节)。
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主肯定会降临,祂照着各人对祂的信仰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而对各人来说,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949节)。
启22:13.“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着圣治成就(950节)。
启22:14.“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也可以从门进城”表示永恒的幸福在等待着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以便通过爱,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并通过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他们可以在祂的新教会中(951节)。
启22: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示那些轻视十诫,也不避开那里所列举的可称为罪的任何邪恶,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952节)。
启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物或异象,以及现在所打开的事物,这是真的(953节)。“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示正是主自己曾生在世上,那时是光,并将带着新光降临,这光将在祂的新教会,即圣耶路撒冷面前升起(954节)。
启22:17.“灵和新妇都说,来”表示天堂和教会渴望主的降临(955节)。“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凡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都要祈祷这一切到来;凡渴望真理的人都要祈祷主带着光降临;那时,凡热爱真理的人都会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劳碌,或付出任何努力(956节)。
启22: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添加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只能因本书描述的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而灭亡(957节)。
启22:19.“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删去他的份”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删除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不能从圣言中为自己感知或获得任何东西,也不能被接进新耶路撒冷,不能与那些在主国度里的人同命运(958, 959节)。
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示已经揭示《启示录》,现在已经打开它的主证明这一福音:祂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作为新郎和丈夫降临;而教会作为新妇和妻子渴望祂(960节)。
诠 释
932.启22:1.“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现在《启示录》在其灵义上被打开和解释了,在那里,主为那些将在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揭示了丰富的神性真理。“一道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表示凭其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的丰富的圣言神性真理。“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节),这是因为构成河的“水”表示真理(AR 50, 685, 719节);“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这些真理,如下文所述。“明亮如水晶”表示这些真理凭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AR 897节)。这河被看到“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它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因为“宝座”表示审判、治理和天堂方面的主:审判方面的主(AR 229, 845, 865节),治理方面的主(AR 694, 808e节),天堂方面的主(AR 14, 221, 222节),故在此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本身方面,以及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面频繁所述。
“生命水之河”具体是指现在此处主在启示录所揭示的丰富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22:6, 7, 9, 10, 14, 16-19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述了这本“预言之书”,并说,写在书上的话,要遵守(启22:7, 9)。在通过灵义揭开包含在其中的东西之前,这些话无法遵守,因为在此之前,它们不被理解。此外,启示录也是圣言,和旧约的预言圣言一样,现在,在启示录中已经揭示了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也揭示了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些邪恶和虚假是必须避开和憎恶的,而这些良善和真理,尤其关于主和来自祂的永生的良善和真理,是必须实行的。先知书的确教导了这些事,但不像福音书和启示录那样明显;关于主的神性真理,即祂是天地之神,那时从祂发出,并被那些将在启示录论述的新耶路撒冷的人接受,这神性真理就是“纯净的生命水之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具体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8)
又:
耶稣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22:17)
又: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启示录7:17)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一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8, 9)
在那里,“活水”或“生命水”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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