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32

932.启22:1.

932.启22:1.“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如今在灵义上被打开和解释的启示录,主在此为那些将要在其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揭示了丰富的神性真理。“一道纯净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表示凭其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的丰富圣言神性真理。“河”之所以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节),因为构成河的“水”表示真理(50, 685, 719节);“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从主而来的这些真理,如下文所述。“明亮如水晶”表示这些真理凭处于天堂之光的灵义而透明(897节)。只见这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表示它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因为“宝座”表示主的审判(229, 845, 865节)、治理(694, 808节)和天堂(14, 221, 222节),故在此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主的神性本身(万物皆来自祂),以及祂的神性人身,如前面频繁所述。
具体来说,“生命水的河”表示主如今在此所揭示的启示录中丰富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本章的6, 7, 10, 14, 16-19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章节论述了这“预言之书”,并声明写在书上的话务要遵守(22:7,9)。在通过灵义揭开其中所包含的事之前,这些话无法被遵守,因为在此之前它们无法被理解。此外,启示录是类似旧约先知书的圣言,如今在启示录已经披露了必须避开并远离的教会的邪恶与虚假,以及必须行出的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尤其涉及主和来自祂的永生的那类良善与真理。这些事虽然在先知书中被教导,但不像在福音书和启示录中那样明显;“纯净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所具体表示的那些真理就是涉及主是天地之神的神性真理,那时,这些神性真理从祂自己发出,会被那些将要在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接受,启示录论述了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8)
耶稣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我要将生命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22:17)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一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8,9)
在上述经文中,“活水”或“生命水”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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