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6

926.对此,我补充

926.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当我忙着解释第二十章,并沉思那“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在沉思什么呢?”我说在思考假先知。然后他说:“我会带你到‘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他说,他们和“从地里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的兽”(启示录第13章)所指的人是一样的。我就跟随着他,看哪,我看见一群人,这群人中间是领袖,他们教导说,除了信以外,没有什么能拯救人;行为是好的,却不是为了救赎;然而,仍要从圣言教导它们,好叫平信徒,尤其简单人可以更严格地被保持在服从地方官的束缚中,就像出于宗教,因而从内层或出于更深的动机一样被迫践行道德的仁爱。
这时,其中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看看我们的神殿吗?那里有代表我们信仰的像。”我走近一看,只见那神殿颇为壮观,中间有一个妇人的像,身穿朱红色衣服,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但这神殿和像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能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层,只打开心智的外层,利用幻觉来表现壮观的东西。我意识到它们就是这种幻觉后,就向主祷告,突然我心智的内层被打开了;然后,我看到的不再是壮观的神殿,而是一座从屋顶到地板都充满裂缝的房子,里面没有连在一起的任何东西。我看到的也不再是一个妇人,而是挂在这房子里的一个雕像,这像的头像龙,身体像豹,脚像熊,就像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取代地面的,是一片满了青蛙的沼泽。有人对我说,沼泽下面有一块凿过的大石头,下面藏有圣言。
看到这些东西,我对这巫师说:“这就是你们的神殿吗?”他说,是的。但突然,他的内在视觉被打开了,然后他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一样。一看到它们,他就放声大哭,说:“这是什么?这是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由于天堂之光,这光揭示了一切形式的品质,在这里则揭示了你们那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的品质。立时有东风刮来,把那里的一切都吹走了,也吹干了沼泽,从而露出下面放有圣言的石头。此后,从天上似乎吹来一股春天般的热;然后,看哪,一座外形简单的帐棚出现在这个地方。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棚,就是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宣告以撒要出生时的那个样子。这个帐棚看上去很简单,但随着天堂之光的流入,它会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智慧的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那帐棚看起来就像耶路撒冷的圣殿。当我往里面观看时,就看到下面存放着圣言的基石,它周围镶嵌着宝石;仿佛有闪光从这些宝石中闪了出来,照在墙上,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这闪光用各种颜色把基路伯装饰得很漂亮。
我对此钦佩不已,天使们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爱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整座圣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看到唯独主站在那基石,即圣言上,形像和约翰所看到的(启示录第1章)一样。但由于当时神圣、崇敬充满天使们的心智内层,促使他们俯伏在地;突然,主关闭了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光之路,打开了来自第二层天堂的光之路;结果,圣殿和帐棚都恢复原样,但帐棚在圣殿里。这些经历有助于说明本章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AR 882节)
还有: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AR 918节)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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