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当我忙着解释第二十章,并沉思那“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在沉思什么呢?”我说在思考假先知。然后他说:“我会带你到‘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他说,他们和“从地里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的兽”(启示录第13章)所指的人是一样的。我就跟随着他,看哪,我看见一群人,这群人中间是领袖,他们教导说,除了信以外,没有什么能拯救人;行为是好的,却不是为了救赎;然而,仍要从圣言教导它们,好叫平信徒,尤其简单人可以更严格地被保持在服从地方官的束缚中,就像出于宗教,因而从内层或出于更深的动机一样被迫践行道德的仁爱。
这时,其中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看看我们的神殿吗?那里有代表我们信仰的像。”我走近一看,只见那神殿颇为壮观,中间有一个妇人的像,身穿朱红色衣服,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但这神殿和像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能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层,只打开心智的外层,利用幻觉来表现壮观的东西。我意识到它们就是这种幻觉后,就向主祷告,突然我心智的内层被打开了;然后,我看到的不再是壮观的神殿,而是一座从屋顶到地板都充满裂缝的房子,里面没有连在一起的任何东西。我看到的也不再是一个妇人,而是挂在这房子里的一个雕像,这像的头像龙,身体像豹,脚像熊,就像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取代地面的,是一片满了青蛙的沼泽。有人对我说,沼泽下面有一块凿过的大石头,下面藏有圣言。
看到这些东西,我对这巫师说:“这就是你们的神殿吗?”他说,是的。但突然,他的内在视觉被打开了,然后他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一样。一看到它们,他就放声大哭,说:“这是什么?这是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由于天堂之光,这光揭示了一切形式的品质,在这里则揭示了你们那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的品质。立时有东风刮来,把那里的一切都吹走了,也吹干了沼泽,从而露出下面放有圣言的石头。此后,从天上似乎吹来一股春天般的热;然后,看哪,一座外形简单的帐棚出现在这个地方。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棚,就是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宣告以撒要出生时的那个样子。这个帐棚看上去很简单,但随着天堂之光的流入,它会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智慧的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那帐棚看起来就像耶路撒冷的圣殿。当我往里面观看时,就看到下面存放着圣言的基石,它周围镶嵌着宝石;仿佛有闪光从这些宝石中闪了出来,照在墙上,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这闪光用各种颜色把基路伯装饰得很漂亮。
我对此钦佩不已,天使们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爱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整座圣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看到唯独主站在那基石,即圣言上,形像和约翰所看到的(启示录第1章)一样。但由于当时神圣、崇敬充满天使们的心智内层,促使他们俯伏在地;突然,主关闭了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光之路,打开了来自第二层天堂的光之路;结果,圣殿和帐棚都恢复原样,但帐棚在圣殿里。这些经历有助于说明本章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AR 882节)
还有: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AR 918节)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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