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6

926.对此,我补充

926.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当我忙着解释第二十章,并沉思那“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在沉思什么呢?”我说在思考假先知。然后他说:“我会带你到‘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他说,他们和“从地里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的兽”(启示录第13章)所指的人是一样的。我就跟随着他,看哪,我看见一群人,这群人中间是领袖,他们教导说,除了信以外,没有什么能拯救人;行为是好的,却不是为了救赎;然而,仍要从圣言教导它们,好叫平信徒,尤其简单人可以更严格地被保持在服从地方官的束缚中,就像出于宗教,因而从内层或出于更深的动机一样被迫践行道德的仁爱。
这时,其中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看看我们的神殿吗?那里有代表我们信仰的像。”我走近一看,只见那神殿颇为壮观,中间有一个妇人的像,身穿朱红色衣服,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但这神殿和像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能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层,只打开心智的外层,利用幻觉来表现壮观的东西。我意识到它们就是这种幻觉后,就向主祷告,突然我心智的内层被打开了;然后,我看到的不再是壮观的神殿,而是一座从屋顶到地板都充满裂缝的房子,里面没有连在一起的任何东西。我看到的也不再是一个妇人,而是挂在这房子里的一个雕像,这像的头像龙,身体像豹,脚像熊,就像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取代地面的,是一片满了青蛙的沼泽。有人对我说,沼泽下面有一块凿过的大石头,下面藏有圣言。
看到这些东西,我对这巫师说:“这就是你们的神殿吗?”他说,是的。但突然,他的内在视觉被打开了,然后他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一样。一看到它们,他就放声大哭,说:“这是什么?这是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由于天堂之光,这光揭示了一切形式的品质,在这里则揭示了你们那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的品质。立时有东风刮来,把那里的一切都吹走了,也吹干了沼泽,从而露出下面放有圣言的石头。此后,从天上似乎吹来一股春天般的热;然后,看哪,一座外形简单的帐棚出现在这个地方。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棚,就是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宣告以撒要出生时的那个样子。这个帐棚看上去很简单,但随着天堂之光的流入,它会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智慧的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那帐棚看起来就像耶路撒冷的圣殿。当我往里面观看时,就看到下面存放着圣言的基石,它周围镶嵌着宝石;仿佛有闪光从这些宝石中闪了出来,照在墙上,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这闪光用各种颜色把基路伯装饰得很漂亮。
我对此钦佩不已,天使们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爱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堂。然后,由于从那里流入的光,整座圣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看到唯独主站在那基石,即圣言上,形像和约翰所看到的(启示录第1章)一样。但由于当时神圣、崇敬充满天使们的心智内层,促使他们俯伏在地;突然,主关闭了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光之路,打开了来自第二层天堂的光之路;结果,圣殿和帐棚都恢复原样,但帐棚在圣殿里。这些经历有助于说明本章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AR 882节)
还有: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AR 918节)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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