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4

924.启21:26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和虚谎的,必不得进那城”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行恶,因而也行虚假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污秽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它被败坏时,就被邪恶和虚假玷污。通奸和淫乱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AR 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之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不是别的。因此,“行虚谎”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或谎言、说谎、撒谎、虚假、谎诈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以赛亚书: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看哪,那些以虚假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迷惑我百姓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撒迦利亚书:

卜士所见的是虚假,所说的是虚妄的梦。(撒迦利亚书10:2)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妄,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叫我的手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可怕的固执,他们通奸,行在谎言中。(耶利米书23:14)

又: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他们撒了谎。(何西阿书7:1)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是指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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