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4

924.启21:26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和虚谎的,必不得进那城”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行恶,因而也行虚假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污秽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它被败坏时,就被邪恶和虚假玷污。通奸和淫乱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AR 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之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不是别的。因此,“行虚谎”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或谎言、说谎、撒谎、虚假、谎诈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以赛亚书: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看哪,那些以虚假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迷惑我百姓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撒迦利亚书:
卜士所见的是虚假,所说的是虚妄的梦。(撒迦利亚书10:2)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妄,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叫我的手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可怕的固执,他们通奸,行在谎言中。(耶利米书23:14)
又: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他们撒了谎。(何西阿书7:1)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是指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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