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和虚谎的,必不得进那城”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行恶,因而也行虚假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污秽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它被败坏时,就被邪恶和虚假玷污。通奸和淫乱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AR 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之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不是别的。因此,“行虚谎”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或谎言、说谎、撒谎、虚假、谎诈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以赛亚书: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看哪,那些以虚假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迷惑我百姓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撒迦利亚书:
卜士所见的是虚假,所说的是虚妄的梦。(撒迦利亚书10:2)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妄,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叫我的手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可怕的固执,他们通奸,行在谎言中。(耶利米书23:14)
又: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他们撒了谎。(何西阿书7:1)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是指虚假。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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