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3.“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参看AR 921节);此处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那里“地上的列王”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这里“列族”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AR 920节),经上还论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接受(参看AR 922节)。由此可知,“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几乎所表相同:
我要使平安延及耶路撒冷,使列族的荣耀如同激流。(以赛亚书66:12)
我们说教会的真理和宗教的良善,是因为教会是一回事,宗教是另一回事。教会凭教义而被称为一个教会,宗教凭照着教义的生活而被称为宗教。一切教义都被称为真理,它的良善也是真理,因为教义只是教导它。但遵行教义教导的生活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同样,实行教义的真理就是良善。这就是教会和宗教之间的区别。然而,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不能说有教会或宗教,因为教义视生活与它自己为一体,就像真理与良善,信仰与仁爱,智慧与爱,理解力与意愿一样;因此,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没有教会。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出现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出现,当有出现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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