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3

923.“他们必将列

923.“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参看AR 921节);此处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那里“地上的列王”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这里“列族”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AR 920节),经上还论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接受(参看AR 922节)。由此可知,“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几乎所表相同:

我要使平安延及耶路撒冷,使列族的荣耀如同激流。(以赛亚书66:12)

我们说教会的真理和宗教的良善,是因为教会是一回事,宗教是另一回事。教会凭教义而被称为一个教会,宗教凭照着教义的生活而被称为宗教。一切教义都被称为真理,它的良善也是真理,因为教义只是教导它。但遵行教义教导的生活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同样,实行教义的真理就是良善。这就是教会和宗教之间的区别。然而,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不能说有教会或宗教,因为教义视生活与它自己为一体,就像真理与良善,信仰与仁爱,智慧与爱,理解力与意愿一样;因此,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没有教会。


诠释启示录 #1112

1112.“她的不义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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