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688.“就伏面拜神”表示他们出于一颗最谦卑的心对主的崇拜。这从“伏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伏面”是指内心最深的谦卑,因为这是对应于内心谦卑的一个身体动作,因而是代表整个人的谦卑的一个动作。在这种时候对神的敬拜或崇拜是从这样一颗心流出的,并照着吸引心智的主题或事情而各异。
在神面前伏面是代表最深谦卑的一个动作,因为面或脸是人的情感、因而属于其心智和意向的内层的形式;事实上,情感在脸上,如同在它们的代表中那样闪耀出来,这就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标志和形像。因此,当一个人承认他里面的一切都背离了神,从而受到诅咒,因而既不能也不敢仰望作为神圣本身的神,他若在这种状态下出于自我仰望祂,就会属灵地死亡时,人出于这种想法和承认就会脸伏于地;由于人的自我由此被移除,所以那时他被主充满,并被扶起来,以至于能仰望祂。
经上说他们“拜神”,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表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由于这神性就是天使里面的真理(他们是它的接受者,它构成他们的智慧),所以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神”,并表示神性真理。此外,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故在圣言中,“神”表示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发出的神性。由于高层天堂现在因在低层部分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又因很快就要到来的最后审判而处于光照和能力,所以经上说他们“拜神”;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主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从由主那里发出的更强烈而有力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中拥有光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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