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20

920.启21:24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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