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以及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因为属灵视觉的物体属于内在的理解力,都是属灵的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这些真理,就如同肉眼看属世的物体。“光”在此表示凭他们里面来自主的内在启示而对神性真理的领悟(796节);“行走”表示生活(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启示领悟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不过,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和本节接下来的“君王”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这种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君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下一节所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之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们“行走”,也就是照它们正直地生活,以及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它们,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关于他们的相关内容,前面所有记载(参看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就是智慧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神性律法,就像文明人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世间律法那样的人就是属天的。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只要将正义的世间律法当成神性律法,就能凭其照诫命或律法的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174.启2: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在尽可能地与这些爱争战,并除去它们之后,在爱与信上的持之以恒。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争战,并除去它们。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这一点从所论述的事物的系列可推知,也可从“坚持到底”和“工作”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坚持到底”是指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在爱与信上如此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的人就得救了,因为人在死亡时怎样,其生命的一切就永远怎样,或说那时他在生命方面怎样,此后就永远怎样(参看AE 125节)。“工作或作为”是指在原因和结果中,也就是在内在和外在中的爱和信的事物。“工作或作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事物(参看AE 150节)。经上说“坚持我工作”,是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以及内在的打开和它与外在的结合,都唯独来自主;因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工作或作为”不是人的,而是与人同在的主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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