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1094.“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这从“地”、“发光”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提到的;“发光”是指处于光;“荣耀”当论及此处天使所指的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它是天堂之光,天使们从天堂之光中获得其一切智慧和幸福,也获得其辉煌(可参看AE 678节)。经上论到从天降下的那位天使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因为最后的审判是在“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身上施行的,这就是天使的这些话的意思: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当审判在这些人身上施行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进入它的能力和光明;因为只要巴比伦人在天堂之下被容忍,他们就会像天地之间的浓密乌云,遮挡太阳的光线,也使白昼昏暗。原因在于,他们不仅歪曲了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还弃绝了它;此外,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自己而毁灭了这权柄。只要他们被允许在天堂之下为自己建造住处,这些和其它许多东西就像天地之间的乌云,神性真理无法穿过这乌云到达教会的任何人那里,并光照他。不过,一旦他们被赶走,并被扔进地狱,那么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会在能力和光明上增长到这种程度:主不仅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天堂之下的灵人,还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教会里的人。这就是为何在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前,圣言的灵义不会被揭示出来,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也不会显现,因为在此之前,神性真理不会有能力和光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然人出生时因没有思维而不在任何社群,无论天堂社群还是地狱社群,但却是为永生而生的,那么可推知,随着时间推移,他向自己要么打开天堂,要么打开地狱,并进入社群,成为天堂或地狱的一个居民,即便他还在世上。人之所以成为灵界的居民,是因为他真正的住处,如人们所说的,他的本土或国家在灵界;他在自然界生活数年后,将在那里生活到永远。由此可以推断出,人多么有必要知道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天堂,并把他引入天堂社群,又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地狱,并把他引入地狱社群。我们将在附于下文的章节中说明这一点,在此只说明,一个人照着智慧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多的天堂社群,照着对良善的爱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内在的社群;再者,天堂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地狱就关闭到何等程度。但地狱是人自己给自己打开的,而天堂是主给人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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