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1056.“凡住在地上的,就必惊奇”表示弃绝圣言的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这从“凡住在地上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凡住在地上的”是指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地”表示教会,但在此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因为教会不在那里。事实上,教会只在敬拜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所指的,是那些弃绝圣言的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就是那些“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是那些“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之人,“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因此,他们的惊奇是,圣言以后仍有,尽管它先前有,如今没有。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对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爱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完全关闭人类心智的内层,从最内层一直关闭到最外层。但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它们是如何被关闭的,首先要说一说人类心智的内层。人有一个属灵心智,一个理性心智,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感官心智。通过属灵心智,人在天堂,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天堂。通过属世心智,他在世界,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世界。与人同在的天堂在他里面通过理性心智与世界相通,通过感官心智与身体相通。人出生后,感官心智首先被打开;后来属世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聪明,理性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智慧,属灵心智被打开。最后,随着人变得智慧,对他来说,属灵心智成为头,属世心智成为身体,理性心智则作为颈项而把这身体和头联结起来,这时感官心智就像脚底。
对婴孩来说,主通过来自天堂的纯真流注如此安排所有这些心智,以至于它们可以被打开。但对那些从童年时期起就开始充满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欲望之人来说,属灵心智完全关闭了;理性心智也完全关闭了,最后连属世心智,甚至直到感官心智,或如在天堂所说的,直到鼻子都关闭了。因此,他们变成纯感官人,在属灵事物上,因而在理性事物上是最愚蠢的,但在尘世事务,因而在世俗事务上是最狡猾的。他们自己不知道他们在属灵事物上如此愚蠢,因为他们从心里不相信这些事物,还因为他们相信狡猾就是谨慎,恶意就是智慧。然而,所有这种人都照着他们对拥有并行使统治权的欲望的质和量,也照着对他们是神圣的说服的质和量,以及他们所亵渎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而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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