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因而不会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处于唯独来自主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即自我之爱;“月”表示与属灵的聪明和信仰分离的属世的聪明和信仰,即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日月”在此表示这爱,这聪明和信仰,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中的人将不需要它们的照耀。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29节);由于这光照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城的灯是羔羊。”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的含义与此相似:
你必称你的城墙为拯救,称你的城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给你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也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是指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是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可参看AR 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AR 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一件可憎的事,这可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耶利米书8:1, 2; 以西结书8:15, 16; 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 3, 5)。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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