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因而不会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处于唯独来自主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即自我之爱;“月”表示与属灵的聪明和信仰分离的属世的聪明和信仰,即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日月”在此表示这爱,这聪明和信仰,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中的人将不需要它们的照耀。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29节);由于这光照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城的灯是羔羊。”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的含义与此相似:
你必称你的城墙为拯救,称你的城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给你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也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是指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是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可参看AR 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AR 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一件可憎的事,这可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耶利米书8:1, 2; 以西结书8:15, 16; 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 3, 5)。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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