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因而不会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处于唯独来自主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即自我之爱;“月”表示与属灵的聪明和信仰分离的属世的聪明和信仰,即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日月”在此表示这爱,这聪明和信仰,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中的人将不需要它们的照耀。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29节);由于这光照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城的灯是羔羊。”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的含义与此相似:
你必称你的城墙为拯救,称你的城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给你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也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是指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是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可参看AR 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AR 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聪明和来自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一件可憎的事,这可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耶利米书8:1, 2; 以西结书8:15, 16; 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 3, 5)。
404.然而,若尘世或财富之爱构成头,也就是成为主导爱,人就具有完全不同的状态。因为这时,天堂之爱被逐出头部、移到躯体。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将尘世置于天堂之前;他们或许敬拜神,但仅仅出于属世之爱,这爱在一切敬拜行为中都会关注功德;他或许还对邻行善,但只是为了获得回报。对这些人来说,凡属天堂之物就象礼服,他们穿着它在世人眼前招摇过市,但在天使眼里,这礼服土气乏味。因为当尘世之爱占据内在人,天堂之爱占据外在人时,尘世之爱就会使教会的一切事物变得模糊暗淡,并将其隐藏起来,如同蒙上一层面纱。
不过,这爱具有多样性。越倾向于贪婪,这爱就越坏;此时,天堂之爱会变暗。如果这爱由于自我之爱而倾向于骄傲和统治的野心,情形也差不多。然而,若它倾向于挥霍浪费,情况则不同;若它针对的是世俗的豪华,诸如用来显摆之类的宫殿、装饰、华衣、仆佣、马匹和马车等等,这种情形的危害就小点。爱的品质取决于作为其目标和意图的目的。这爱好比窒息光线、只杂以暗淡易逝色调的黑玻璃。它还好比夺去太阳光芒的雾霭和乌云,或好比未发酵的新酒,尝起来是甜的,却会伤胃。从天上观之,这种人看似驼背之人,走路时头垂向地面;他若举头向天,就会扭伤肌肉,于是很快使它再垂下来。教会中的古人给这类人冠以玛门之名,希腊人则冠以普鲁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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