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水苍玉,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髓,第十一是风信子石,第十二是紫晶”表示对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的人来说,按顺序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的一切;因为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处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这两种爱是宗教的根基。“城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可参看AR 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来自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教义的一切真理(AR 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种石头都表示如此透明的某种具体真理。字义上的圣言在其教义方面就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一般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天蓝色,以及其它许多颜色,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起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的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发出的光,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起源于这火与光的阴影,即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太冗长乏味了。尽管如此,要知道在这个顺序中,每样宝石都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 AR 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事实上,这里的每样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个支派同样表示在其顺序中的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在本章(启21:14),经上也说这“十二根基上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的教义的一切(AR 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15-21)所表相同,《属天的奥秘》(9856-9882节)给出了对它们的解释;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在以赛亚书,经上也说根基是用宝石奠定的:
你这受苦待的人啊,看哪,我必以锑石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使你的城门成为红玉石;你所有的儿子都必受耶和华的教导。(以赛亚书54:11-13)
“受苦待的人”是指主在外邦人中间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一块试验过的石头作为根基,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 17)
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都必须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石头(创世记49:24),以及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 马可福音12:10, 11; 路加福音20:17, 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看出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当祂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19)时,以及当祂说,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他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 48; 马太福音7:24, 25)时,祂所说的“磐石”是指祂自己。“磐石”表示在圣言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人必须直接靠近主,必须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因此,教义的一切都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爱篇》,那里按顺序阐述了这些诫命。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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