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15

915.“第一根基是

915.“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水苍玉,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髓,第十一是风信子石,第十二是紫晶”表示对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的人来说,按顺序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的一切;因为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处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这两种爱是宗教的根基。“城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可参看AR 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来自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教义的一切真理(AR 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种石头都表示如此透明的某种具体真理。字义上的圣言在其教义方面就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一般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天蓝色,以及其它许多颜色,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起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的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发出的光,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起源于这火与光的阴影,即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太冗长乏味了。尽管如此,要知道在这个顺序中,每样宝石都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 AR 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事实上,这里的每样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个支派同样表示在其顺序中的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在本章(启21:14),经上也说这“十二根基上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的教义的一切(AR 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15-21)所表相同,《属天的奥秘》(9856-9882节)给出了对它们的解释;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在以赛亚书,经上也说根基是用宝石奠定的:
你这受苦待的人啊,看哪,我必以锑石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使你的城门成为红玉石;你所有的儿子都必受耶和华的教导。(以赛亚书54:11-13)
“受苦待的人”是指主在外邦人中间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一块试验过的石头作为根基,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 17)
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都必须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石头(创世记49:24),以及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 马可福音12:10, 11; 路加福音20:17, 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看出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当祂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19)时,以及当祂说,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他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 48; 马太福音7:24, 25)时,祂所说的“磐石”是指祂自己。“磐石”表示在圣言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人必须直接靠近主,必须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因此,教义的一切都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爱篇》,那里按顺序阐述了这些诫命。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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