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启21:19,20.“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表在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照十诫生活的人当中,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井然有序的全部事物;因为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处于爱神爱邻教义,爱神爱邻是宗教信仰的两大根基。“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源于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一切教义真理(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一种宝石都表示某种同样透明的具体真理。就其教义而言,字义中的圣言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总体上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和天蓝色等等,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来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之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来源于灵界太阳之火所发之光,所发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来源于火与光的阴影,也就是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将过于冗长。尽管如此,要了解照这种次序所列举的任意一种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此处每种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支派同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井然有序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此,在本章(21:14)经上说 “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之生活的教义全部事物(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所表相同(出埃及记28:15-21),有关它们的细节可参看《天堂的奥秘》(9856-9882节)一书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根基由宝石构成,这在以赛亚书也提到过:
你这受困苦的人啊,看哪,我必以彩色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以红宝石造你的城门;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以赛亚书54:11-13)
“受困苦的”表示主在外邦人当中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17)
由于源于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都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马可福音12:10,11;路加福音20:17,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可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祂以“磐石”来指自己,当时祂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19)
还说:
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他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48;马太福音7:24,25)
“磐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教会及其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这二者,即:要直接靠近主,要避恶如罪、照着诫命生活;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篇》,那里依次阐述了这些事。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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