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启21:19,20.“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表在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照十诫生活的人当中,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井然有序的全部事物;因为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处于爱神爱邻教义,爱神爱邻是宗教信仰的两大根基。“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源于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一切教义真理(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一种宝石都表示某种同样透明的具体真理。就其教义而言,字义中的圣言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总体上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和天蓝色等等,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来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之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来源于灵界太阳之火所发之光,所发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来源于火与光的阴影,也就是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将过于冗长。尽管如此,要了解照这种次序所列举的任意一种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此处每种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支派同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井然有序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此,在本章(21:14)经上说 “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之生活的教义全部事物(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所表相同(出埃及记28:15-21),有关它们的细节可参看《天堂的奥秘》(9856-9882节)一书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根基由宝石构成,这在以赛亚书也提到过:
你这受困苦的人啊,看哪,我必以彩色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以红宝石造你的城门;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以赛亚书54:11-13)
“受困苦的”表示主在外邦人当中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17)
由于源于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都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马可福音12:10,11;路加福音20:17,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可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祂以“磐石”来指自己,当时祂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19)
还说:
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他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48;马太福音7:24,25)
“磐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教会及其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这二者,即:要直接靠近主,要避恶如罪、照着诫命生活;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篇》,那里依次阐述了这些事。
157.“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由此而来的外在。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里面有内在的外在;因为“作为或行为”是终极结果,内在一起呈现在其中,并在那里处于一个系列中;它们在那里形成自己的终端和完全。那些属于思维和意愿的事物,属灵地说,那些属于爱和信的事物被称为内在;这些事物在作为或行为中;因此,作为或行为是终端。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先后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终端,它们也在其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还在终端形成同步秩序,在什么样的系列中(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整个人都在他的行为或作为中,只意愿却没有做的事,即便人能做,还不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475–476节)。
对此,我想补充一个至今未知的奥秘。死后,人的灵照着他在世时其情感的生命而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如果他过着一种天堂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美丽的;如果他过着一种世俗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不美丽的。这就是为何天使们是爱和仁的形式;但他们如此美丽的形式不是从唯独思维和意愿的情感中获得的,而是从它们在行为或作为中所表达的情感中获得的;因为出于意愿和思维,或爱和信的情感的行为或作为就是那构成或产生灵的外在形式,因而构成或产生他的脸、身体和言语的美丽的东西。原因在于,正如内层终止于行为或作为,如同终止于它们的终端,它们也终止于身体的外在形式。因为众所周知,人的意愿的一切都终止于他身体的终端。意愿没有终止于其中的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是这个身体的一个部位,这从身体的行为,甚至最琐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行为都从意愿的方向流出,并表现在身体终端(参看《天堂与地狱》,59–60节;《最后的审判》,30–31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即:人的灵完全就像他的意愿,不是像他那当有可能时没有发出进入行为的意愿(这种意愿只是里面有一种意愿表象的思维),而是那只渴望行动的实际或积极意愿;这种意愿和人的爱是一样的;整个灵及其人的形式都取决于这种意愿。意愿或爱就是灵本身(参看AE 105节;《天堂与地狱》,479节)。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说,人应遵行主的诫命,并且他照着自己的行为或所做的,也就是照着行为中的爱受报应,而不是照着当能行出来时却没有行为的爱受报应。
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之后,作为或行为更充满爱;因为内在越与外在结合,外在,因而行为或作为里面属于内在的就越多;事实上,外在,或作为或行为无非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事物的结果;结果从内在获得其一切品质,它们从这些内在存在,如动作从它的努力存在;人里面的努力就是意愿,由此而来的动作就是行为。
从对本节的解释可以看出,经上描述了在教会之人里面,内在与外在以哪种顺序结合,即:以“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描述了内在;以“事工和信仰”描述了内在的良善和真理;以“忍耐”描述了内在与外在的结合;以“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描述了由此而来的外在。人们无法从字义,只能从字义里面的灵义看出,这些话包含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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