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启21:19.“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在那里的人当中将照着接受而显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902节)。“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中的圣言(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一切是照着接受实现的,所以这句话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义的全部事物将照着接受而显现在光中。凡不明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全部事物会显现在光中,不过,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有能力相信,因为人皆有一个外在思维和一个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在天堂之光中,被称为领悟(perception);外在思维在尘世之光中;每个人所拥有的理解力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被提升,甚至升到天堂之光中,若他凭着某种快乐想要看到真理,也的确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是事实,关于这些奇妙的事,可参看《圣治》,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实的确如此,尽管他所听到的事前所未闻。启示心智的这光是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的,并非从其它源头流入;由于那些将要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便照着次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领悟。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信条,即理解力在神性问题上什么也不会看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之人,则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已经在自己里面阻塞了光的通道。改革宗教会因来源于天主教而将这个信条保留下来,天主教传承的教导是,除了教会本身,没有人能解释得了圣言,而他们所理解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廷议会;凡不因着信接受教会所传承下来的一切教义之人,都会被视为异端,他便成了可憎恶的。这一事实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明显可知,该信纲确认了天主教的一切信条,其中在末尾就说了这些事:“然后,会议主席莫罗尼(Moronus)说:‘平安的去吧。’于是众人欢呼,洛林红衣主教与教父便在其他人当中宣告:我们全都如此相信,我们全都持这种观点,我们都同意并接受对它的赞成。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众使徒之信,这是是教父之信,这是正统之信。是的,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受诅咒,受诅咒,受诅咒!” 特兰托会议的法令就是本书开头概要引述的那些内容,然而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内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改革宗或新教从天主教那里保留了一个盲目的信仰,就是脱离理解力的信仰;那些持这种信仰的人此后无法在神性真理中被主启示。只要理解力被囚禁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从看到教会的真理中被移除,神学就变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记忆的东西而已。唯独记忆的东西会像脱离判断的一切事那样化为泡影,并由于它的昏暗而灭亡。因此他们是:
瞎子领瞎子,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就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从其它途径进入(约翰福音10:1);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约翰福音10:9)
“得草吃”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启示和滋养。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则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2)。所以,我的朋友,请你去找主,避恶如罪,弃绝唯信,然后你的理解力将被打开,你就会看到奇迹,并被它们打动。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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