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启21:19, 20.“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里的人来说,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AR 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其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AR 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取决于接受,所以它表示对他们来说,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所有不理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一切可以出现在光中,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相信,因为每个人都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处于天堂之光,被称为感知,外在思维处于世界之光;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这样:它甚至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且如果他出于某种快乐想看到真理,它也会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对此,在《圣治》一书可以看到奇妙的事,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可以看到更奇妙的事。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情就是这样,尽管他以前从未听说过它。光照心智的这光只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由于那些将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以秩序的方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感知。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教条,即:理解力在神学问题上什么都看不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的人,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堵住了光进入他们自己的道路。改革宗教会因源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而保留了这个教条;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除了教会本身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圣言,而他们所说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皇会议;凡不以信仰来接受教会所传递的一切教义的人,都将被视为异端,是被诅咒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结论明显看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天主教的所有教条都被确立,会议临近结束时说了这些话:“当时会议主席莫洛奈说:‘平安的去吧。’接着是欢呼声,除此之外,洛林的红衣主教和教父们还声明:我们也都这样相信,我们都持这种观点,我们全体同意并拥护、签署它;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使徒们的信仰,这是教父们的信仰,这是正统的信仰。就这样吧,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当受绝罚,绝罚,绝罚。”本书开头概要地引用了特兰托大公会议的法令,而事实上,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细节是为了说明,改革宗从这种宗教说服中保留了一种盲目的信仰,即与理解力分离的一种信仰;那些此后持守这种信仰的人不能在神性真理上被主光照。只要理解力被禁锢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被剥夺了对教会真理的看见,那么神学就只是一种记忆的东西,仅仅记忆的东西就会像与判断脱节的一切事物那样消散,并因其模糊或缺乏清晰而灭亡。因此,这样的人是:
瞎子的瞎眼领路人。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以其它方式进入;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场。(约翰福音10:9)
“找到草场”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光照和滋养;因为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 2)。因此,我的朋友,你去主那里,避恶如罪,弃绝唯信,这样你的理解力就会被打开,你会看到奇妙的事,并受到它们的影响。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