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14

914.启21:19

914.启21:19, 20.“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里的人来说,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AR 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其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AR 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取决于接受,所以它表示对他们来说,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所有不理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一切可以出现在光中,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相信,因为每个人都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处于天堂之光,被称为感知,外在思维处于世界之光;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这样:它甚至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且如果他出于某种快乐想看到真理,它也会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对此,在《圣治》一书可以看到奇妙的事,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可以看到更奇妙的事。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情就是这样,尽管他以前从未听说过它。光照心智的这光只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由于那些将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以秩序的方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感知。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教条,即:理解力在神学问题上什么都看不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的人,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堵住了光进入他们自己的道路。改革宗教会因源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而保留了这个教条;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除了教会本身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圣言,而他们所说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皇会议;凡不以信仰来接受教会所传递的一切教义的人,都将被视为异端,是被诅咒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结论明显看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天主教的所有教条都被确立,会议临近结束时说了这些话:“当时会议主席莫洛奈说:‘平安的去吧。’接着是欢呼声,除此之外,洛林的红衣主教和教父们还声明:我们也都这样相信,我们都持这种观点,我们全体同意并拥护、签署它;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使徒们的信仰,这是教父们的信仰,这是正统的信仰。就这样吧,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当受绝罚,绝罚,绝罚。”本书开头概要地引用了特兰托大公会议的法令,而事实上,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细节是为了说明,改革宗从这种宗教说服中保留了一种盲目的信仰,即与理解力分离的一种信仰;那些此后持守这种信仰的人不能在神性真理上被主光照。只要理解力被禁锢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被剥夺了对教会真理的看见,那么神学就只是一种记忆的东西,仅仅记忆的东西就会像与判断脱节的一切事物那样消散,并因其模糊或缺乏清晰而灭亡。因此,这样的人是:

瞎子的瞎眼领路人。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以其它方式进入;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场。(约翰福音10:9)

“找到草场”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光照和滋养;因为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 2)。因此,我的朋友,你去主那里,避恶如罪,弃绝唯信,这样你的理解力就会被打开,你会看到奇妙的事,并受到它们的影响。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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