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14

914.启21:19

914.启21:19.“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在那里的人当中将照着接受而显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902节)。“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中的圣言(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一切是照着接受实现的,所以这句话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义的全部事物将照着接受而显现在光中。凡不明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全部事物会显现在光中,不过,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有能力相信,因为人皆有一个外在思维和一个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在天堂之光中,被称为领悟(perception);外在思维在尘世之光中;每个人所拥有的理解力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被提升,甚至升到天堂之光中,若他凭着某种快乐想要看到真理,也的确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是事实,关于这些奇妙的事,可参看《圣治》,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实的确如此,尽管他所听到的事前所未闻。启示心智的这光是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的,并非从其它源头流入;由于那些将要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便照着次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领悟。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信条,即理解力在神性问题上什么也不会看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之人,则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已经在自己里面阻塞了光的通道。改革宗教会因来源于天主教而将这个信条保留下来,天主教传承的教导是,除了教会本身,没有人能解释得了圣言,而他们所理解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廷议会;凡不因着信接受教会所传承下来的一切教义之人,都会被视为异端,他便成了可憎恶的。这一事实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明显可知,该信纲确认了天主教的一切信条,其中在末尾就说了这些事:“然后,会议主席莫罗尼(Moronus)说:‘平安的去吧。’于是众人欢呼,洛林红衣主教与教父便在其他人当中宣告:我们全都如此相信,我们全都持这种观点,我们都同意并接受对它的赞成。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众使徒之信,这是是教父之信,这是正统之信。是的,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受诅咒,受诅咒,受诅咒!” 特兰托会议的法令就是本书开头概要引述的那些内容,然而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内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改革宗或新教从天主教那里保留了一个盲目的信仰,就是脱离理解力的信仰;那些持这种信仰的人此后无法在神性真理中被主启示。只要理解力被囚禁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从看到教会的真理中被移除,神学就变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记忆的东西而已。唯独记忆的东西会像脱离判断的一切事那样化为泡影,并由于它的昏暗而灭亡。因此他们是:
瞎子领瞎子,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就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从其它途径进入(约翰福音10:1);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约翰福音10:9)
“得草吃”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启示和滋养。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则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2)。所以,我的朋友,请你去找主,避恶如罪,弃绝唯信,然后你的理解力将被打开,你就会看到奇迹,并被它们打动。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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