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启21:19, 20.“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里的人来说,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AR 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其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AR 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取决于接受,所以它表示对他们来说,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所有不理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一切可以出现在光中,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相信,因为每个人都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处于天堂之光,被称为感知,外在思维处于世界之光;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这样:它甚至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且如果他出于某种快乐想看到真理,它也会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对此,在《圣治》一书可以看到奇妙的事,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可以看到更奇妙的事。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情就是这样,尽管他以前从未听说过它。光照心智的这光只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由于那些将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以秩序的方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感知。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教条,即:理解力在神学问题上什么都看不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的人,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堵住了光进入他们自己的道路。改革宗教会因源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而保留了这个教条;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除了教会本身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圣言,而他们所说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皇会议;凡不以信仰来接受教会所传递的一切教义的人,都将被视为异端,是被诅咒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结论明显看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天主教的所有教条都被确立,会议临近结束时说了这些话:“当时会议主席莫洛奈说:‘平安的去吧。’接着是欢呼声,除此之外,洛林的红衣主教和教父们还声明:我们也都这样相信,我们都持这种观点,我们全体同意并拥护、签署它;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使徒们的信仰,这是教父们的信仰,这是正统的信仰。就这样吧,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当受绝罚,绝罚,绝罚。”本书开头概要地引用了特兰托大公会议的法令,而事实上,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细节是为了说明,改革宗从这种宗教说服中保留了一种盲目的信仰,即与理解力分离的一种信仰;那些此后持守这种信仰的人不能在神性真理上被主光照。只要理解力被禁锢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被剥夺了对教会真理的看见,那么神学就只是一种记忆的东西,仅仅记忆的东西就会像与判断脱节的一切事物那样消散,并因其模糊或缺乏清晰而灭亡。因此,这样的人是:
瞎子的瞎眼领路人。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以其它方式进入;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场。(约翰福音10:9)
“找到草场”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光照和滋养;因为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 2)。因此,我的朋友,你去主那里,避恶如罪,弃绝唯信,这样你的理解力就会被打开,你会看到奇妙的事,并受到它们的影响。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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