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14

914.启21:19

914.启21:19, 20.“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里的人来说,取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十二根基”表示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AR 879, 880节)。“宝石”表示凭其灵义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AR 231, 540, 726, 911节)。由于这取决于接受,所以它表示对他们来说,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照着接受而出现在光中。所有不理智思考的人都不能相信,新教会的一切可以出现在光中,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相信,因为每个人都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内在思维处于天堂之光,被称为感知,外在思维处于世界之光;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这样:它甚至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且如果他出于某种快乐想看到真理,它也会被提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对此,在《圣治》一书可以看到奇妙的事,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可以看到更奇妙的事。因为爱与智慧的快乐提升思维,能使人如在光中那样看到,事情就是这样,尽管他以前从未听说过它。光照心智的这光只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由于那些将属于新耶路撒冷的人即将直接靠近主,所以这光以秩序的方式流入,也就是通过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的感知。
不过,那些确认这一教条,即:理解力在神学问题上什么都看不见,但教会的教导必须被盲目相信的人,不能在这光中看到任何真理,因为他们堵住了光进入他们自己的道路。改革宗教会因源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而保留了这个教条;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除了教会本身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圣言,而他们所说的教会是指教皇和教皇会议;凡不以信仰来接受教会所传递的一切教义的人,都将被视为异端,是被诅咒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结论明显看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天主教的所有教条都被确立,会议临近结束时说了这些话:“当时会议主席莫洛奈说:‘平安的去吧。’接着是欢呼声,除此之外,洛林的红衣主教和教父们还声明:我们也都这样相信,我们都持这种观点,我们全体同意并拥护、签署它;这是蒙福的彼得和使徒们的信仰,这是教父们的信仰,这是正统的信仰。就这样吧,阿们,阿们!一切异端当受绝罚,绝罚,绝罚。”本书开头概要地引用了特兰托大公会议的法令,而事实上,其中几乎没有一个真理。
引用这些细节是为了说明,改革宗从这种宗教说服中保留了一种盲目的信仰,即与理解力分离的一种信仰;那些此后持守这种信仰的人不能在神性真理上被主光照。只要理解力被禁锢在对信仰的服从之下,或理解力被剥夺了对教会真理的看见,那么神学就只是一种记忆的东西,仅仅记忆的东西就会像与判断脱节的一切事物那样消散,并因其模糊或缺乏清晰而灭亡。因此,这样的人是:
瞎子的瞎眼领路人。当瞎子领瞎子时,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他们是瞎眼的,因为他们不从门进入,而是以其它方式进入;因为耶稣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场。(约翰福音10:9)
“找到草场”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光照和滋养;因为所有不从门,也就是不从主进入的人,都被称为“贼和强盗”;而那些从门,也就是从主进入的人,被称为“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 2)。因此,我的朋友,你去主那里,避恶如罪,弃绝唯信,这样你的理解力就会被打开,你会看到奇妙的事,并受到它们的影响。

真实的基督教 #362

362.首先要提及学

362.首先要提及学术界和神职人员至今不知的一些真相。它们仿佛深埋地下一样不为人知,尽管它们是智慧的宝库。若不将它们挖掘出来,公之于众,人们苦苦寻求获得对神、信、仁,以及自己生命状态的正解是徒劳的,更不知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为永生的状态做好准备。迄今未知的真相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及其必需的一切皆从天堂之神,就是主那里流入;人里面有两大生命本能,叫做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因而也是接受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信的容器;人所意愿的一切和所理解力的一切皆从外面流入;各种属于爱与仁的良善,和属于智与信的真理皆来自主,而与此对立一切皆来自地狱;主规定,凡从外面流入之物,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自己的,因而当如同是自己的那样通过自己将它产生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然而,由于其意愿和思维的能力所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也由于所赐给他的对善与真的认知,以使他能自由选择对他的短暂或永恒的生命有益的东西,这类事物会算作他的。
凡斜眼看待这些真相的,就会从中得出很多疯狂的结论。而凡正眼看待它们的,则会从中得出很多智慧的结论。所以,要获得后一种而非前一种效果,有必要预先说明有关神和圣三一的判定和信条,然后证明有关信、仁、自由意志(自由意愿)、改造、重生、报应,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的判定和信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