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13

913.“金”之所以

913.“金”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自然界中的金属,以及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对应的;金对应于爱之良善,银对应于智慧之真理,铜或黄铜对应于仁之良善,铁对应于信之真理。正因如此,这些金属也存在于灵界,因为那里所出现的一切事物也是对应;事实上,它们对应于天使的情感,并由此对应于他们的思维,而情感和思维本身是属灵的。“金”由于对应而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启示录3:18)
黄金何其失光!精金何其变色!圣所的石头倒在各街头。锡安的众子等同于纯金。(耶利米哀歌4:1-2)
祂要拯救穷苦人的灵魂,把示巴的金子赐给他们。(诗篇72:13,15)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并要以和平为你的官长,以公义为你的监督。(以赛亚书60:17)
看哪,你有智慧,什么秘事都不能向你隐藏;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收入库中;你曾在伊甸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和黄金。(以西结书28:3,4,13)
成群的骆驼必遮满你,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9;马太福音2:11)
我就使这殿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有君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上等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篇45:9,13;以西结书16:13)
你又将我所给你那金银首饰,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以西结书16:17)
你们夺取我的金银,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宫殿。(约珥书3:5)
“金”表示爱之良善,故当伯沙撒和他的大臣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器皿饮酒,同时赞美金、银、铜、铁所造的神时,有字写在墙上,当晚他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2等)。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由于“金”用来表示爱之良善,所以:装有律法的约柜里外包上精金(出埃及记25:11);约柜之上的施恩座和基路伯是精金的(出埃及记25:17,18);香坛是精金的(出埃及记30:3);带灯盏的灯台也是精金的(出埃及记25:31,38);摆有陈设饼的桌子被包上精金(出埃及记25:23,24)。
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银”表示智慧之真理,“铜”表示被称为“仁”的属世之爱的良善,“铁”表示信之真理,所以古人称呼自上古直到最后的相继时期为“黄金、白银、青铜、黑铁”四个时代。尼布甲尼撒梦中所见的雕像表示类似事物: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些话表示自上古时期直至今日,教会在世上的相继状态。今日教会的状态是这样来描述的:
你既见铁与泥土搀杂,他们也必与人种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43)
“铁”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但当没有信仰的真理,只有没有真理的信仰时,那么“铁与泥便搀杂”,它们却不相合。他们与之搀杂的“人种”表示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那里用几句话描述了该教会此后的状态(但以理书2:45;7:13-18, 27更详细)。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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