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1.启21:18.“墙的构造是碧玉的”表对新教会的人来说,圣言字义中的一切神性真理因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898节);“构造”表示它的全部,因为它的全部都在构造中。“碧玉”与总体上的“宝石”所表相同,而“宝石”在论及圣言时,表示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因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231, 540, 726, 823节);“碧玉”所表相同(897节)。神性真理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世之光,灵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灵之光;所以当属灵之光流入正在读圣言之人里面的属世之光时,此人就会被启示,看到那里的真理;事实上,属灵之光的物体就是真理。字义中的圣言还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越被天堂之光的流注所启示,就越看到更多在自己的联系,因而自己形式中的真理;越看到它们,其理性心智就越从内在被打开,因为理性正是天堂之光的容器。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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