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来自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因此也无法得知,除非得到证明。这一点由于无法被看到而无法得知,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关注自己的感受,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不是归于情感;从前面(AR 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都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中被称为“信之真理”或“信仰”的真理只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并且在各种快乐之下被感受到,而人不关注他在思维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只关注他在那里所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将他觉得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他觉得邪恶是快乐的,因为如此感觉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只从主那里而存在于人里面,也只从主那里流入一个避开邪恶及其快乐如罪的人。
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
你要爱神胜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此外,我可以肯定地说,人里面没有一丁点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这真理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因而也没有一丁点本身为信仰的信仰,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的信仰,除非它源于来自主的仁爱。由于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所以主是照着爱之情感,而不是照着与它们分离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的;因为思维是形式上的情感,正如言语是形式上的声音。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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